服務介紹 聘僱錦囊 離境返鄉 離境返鄉 期滿解約離境 應辦事項: 確定離境日期:備妥外傭之護照及居留證,請求本公司協助代訂回鄉機票及相關事宜。 辦理完稅:雇主應將外傭之護照交由本公司至稅務機關辦理外傭之完稅證明。 結算薪資:雇主應備妥薪資表,在本公司之見證下與外傭結清薪資,待外傭確認無誤,並簽立切結書後,將其放入薪資袋中封起,交由本公司送機人員。 注意事項: 確定離境日期:備妥外傭之護照及居留證,請求本公司協助代訂回鄉機票及相關事宜。 辦理完稅:雇主應將外傭之護照交由本公司至稅務機關辦理外傭之完稅證明。 結算薪資:雇主應備妥薪資表,在本公司之見證下與外傭結清薪資,待外傭確認無誤,並簽立切結書後,將其放入薪資袋中封起,交由本公司送機人員。 不適任解約遣返 解約前的考慮事項: 給予外傭最後機會:僱主可嘗試再給予外傭2週的觀察期、安排本公司進行入境再訓練課程或進行溝通輔導,若外傭的表現仍沒有改善,便可考慮解僱,重新另聘一名外傭。 空窗期:如果僱主解僱外傭,另聘一名外傭,由申請至新女傭入境,需約8至12週的時間,因此,僱主需考慮在解傭女傭後的家事安排。 如果僱主無法等待空窗期,則可先行辦理解約重招,待新外傭確定入境日期後,才解僱原有外傭,惟僱主在辦理期間應注意不得讓外傭知道,以免發生逃逸情勢。 不適任之認定: 拒絕僱主合理之命令、指示與督導。 工作不勤奮。 詐欺。 行為不檢。 無正當理由拒絕工作。 受僱期間結婚。 在外從事兼職工作。 偷竊或非法佔有僱主物品。 捏打雇主之小孩。 體檢不合格。 其他相關規定: 外傭因故遭遣返離境,其相關衍生之費用(如機票款等)由外傭自行負擔。 外傭遭遣返後,需向勞動部辦理遞補手續,一般而言,雇主需等待約10至12週左右。